第20期:湖北交通新闻

全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将执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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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月14日,湖北发布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红黑名单管理的通知(简称 《通知》),全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将执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。
  《通知》 明确了纳入红黑名单的具体条件,文件指出,所有参与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(含高速公路养护)市场建设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咨询、材料(设备)供应商等企业和单位,均纳入红黑名单管理。
  同时,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,且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领域“黑名单”的企业,可以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(含高速公路养护)市场“红名单”:第一,最近连续2个年度,被列为湖北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A的企业;第二,最近1个年度,参与应急保通、防洪、抢险、救灾,并因表现突出,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企业;第三,最近1个年度,作为主要参建单位参建的公路水路工程获得詹天佑奖、鲁班奖、李春奖、国家优质工程奖、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、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之一的企业;第四,满足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可以列入“红名单”的情形。
  《通知》 明确,最近1个年度,在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(含高速公路养护)市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,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(含高速公路养护)市场“墨丝堂”: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、安全生产事故,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;拖欠农民工工资,造成群体性上访,影响恶劣的;招投标过程中发生围标串标违法行为,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;被认定为单位存在行贿犯罪的;存在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应当列入“黑名单”的情形。(张俊)